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母房产卖给子女需要什么费用

父母房产卖给子女需要什么费用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主观:

赠与房产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 房产所有权 的转移,一般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来实现。 赠与房产过户费用 包括需缴纳以下税费: 一、营业税 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 土地使用权 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 缴纳营业税 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 免征营业税 。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 赠与的房产 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2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 征收营业税 。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 教育费附加 (3%)。 三、契税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五、 个人所得税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