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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决定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来源:乌哈旅游

根据法律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的决定时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一、公诉刑事案件流程及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流程如下:

1、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时间为: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速裁程序可以择期宣判吗

速裁程序不可以择期宣判。法律明确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应当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审理结束后,必须当庭宣判,不可以择期宣判。

三、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的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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