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继续追缴未退缴的赃款;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继续追缴未退缴的赃款。刑事判决生效后,赃款尚不追缴到位,由刑事审判机构移送执行机构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