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的,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和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包含浮动)的四倍。如果超过了以上标准,就可以界定是高利借贷行为。高利贷贷款利率差划分为24%和36%的“两线三区”:
1、贷款年利率在24%及以下范围的属于合法借贷,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2、贷款年利率处于24%至36%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只要借贷双方进行协商,便可以进行收取。贷款人收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借款人是没有权利要求返还的。而假如借款人不愿意给,贷款人也无法强行进行收取。
3、贷款年利率若超过36%便不受法律保护,即属于高利贷的范畴。如果借款人已支付,且其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衍生问题:
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高利贷是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是高利贷的放贷方,在借贷方在借款到期后不还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的利息时,放贷方的利益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因此放高利贷是有风险的。如果高利贷的放贷方强行向借贷方讨要超出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息,将会触犯刑法,法律有如下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