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
一、房屋过户手续在哪里办
房屋过户可以直接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双方本人到场,带证件和相关材料去就行了。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3、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屋产权变更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变更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复审、核准后会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申请人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更登记手续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土地证。
3、个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或护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等。
4、企业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需出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个人变更姓名的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5、属变更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性质的,需出具市、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6、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提交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和土地转让合同。
7、因企业改制处置土地,以土地联营合作,以土地作价入股的,需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文件或联营合同等有关材料。
8、继承和赠与土地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