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同项目的赔偿金额,其确定方式也是不一样的:(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