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处理与离婚时借款人的诉讼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协议的按协议要求偿还,无协议的可协商或诉讼解决。借款人离婚后,债权人可申请追加原配偶为共同被告,保护债权人权益。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或由借款人承担,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分析
一、夫妻离婚贷款债务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夫妻已经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处理,要依据双方是否有协议,有协议的按协议要求偿还,没有协议的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诉讼时借款人已经离婚怎么办
借款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诉讼时借款人已经离婚的,为了最大化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借款人借款时的原配偶为共同被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债权人仅起诉在借条上签字夫妻一方的,法院应该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告知其可以申请追加未在借条上签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同意申请追加,应该列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拒绝申请追加,根据法律规定,应该视为其放弃对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另一方主张权利,法院在判决和执行时就不能要求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另一方承担责任;
2、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的,法院应当视为主体适格,应该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经审理认定该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就应该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认定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就应该判决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驳回债权人对未在借条上签字夫妻另一方的诉讼请求;
3、债权人仅起诉在借条上签字夫妻一方的,根据案情需要,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院也可以职权追加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如果认定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就应该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认定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就应该判决由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判决未在借条上签字夫妻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处理应根据双方是否有协议或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借款人在离婚后诉讼时,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原配偶为共同被告以保护其权益。在诉讼中,法院应根据案情适用法律,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还款责任,或者由借款人个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应注意申请追加未在借条上签字的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的权利,并遵守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