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
1、非法活动三万元以上的,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五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非法活动一百万元以上、营利活动二百万元以上。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非法活动五十万元以上,营利活动一百万元以上。 挪用公款不退还,非法活动五十万元以上,营利活动一百万元以上。其他严重的情节;
3、非法活动三百万元以上,营利活动五百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规定处罚。本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构成本罪。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