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如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采取协商一致方式则需协商,提前通知方式则不需批准,单方面解约也不需批准。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合同无效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维权中需确认劳动关系,与单位协商补发工资,如不成可投诉劳动局或劳动仲裁委,如数额较大可请律师打官司。
法律分析
一、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如何处理
1、员工离职时如果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则公司不批准的就不能随意离职,需要在此进行协商;如果采取的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的方式,则不需要公司批准,到期后可办理离职手续走人;如果是采取依法单方面解约的方式,也不需要公司批准,可以随时办好手续后走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些什么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结语
合理处理员工离职事宜,需根据不同方式采取相应措施。协商一致时,需与公司协商离职事宜;书面通知方式下,无需公司批准,可办理离职手续;依法解约时,也无需公司批准,可随时办妥手续。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6、37、38条。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应确保劳动关系事实,与单位协商补发工资,如不成可向劳动局投诉或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如拖欠工资较多,可请律师提起诉讼追回拖欠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