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不动产证明需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如果是结婚的就需要夫妻双方到现场并且提供结婚证明,到时候会查询关于夫妻两个人名下是否还有其他房产。如果是单位开具的无房证明必须要有单位的盖章方有效。
不动产证明开具流程:
1、办理地点。
开购房合同一般是在当地房管局的房产登记部门,这些年机构改革,各地的叫法不一,有的地方现在称为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部门。不过名字改了也不用怕,在各地的政务中心都有窗口,带着材料到政务中心问一下就可以了。
2、材料准备。
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准备的材料也不一样:正常的情况下,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已经购房,但贷款还请,符合国家首套房政策的,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果购买过司法处理房屋的,也要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离异、丧偶、单身等情况,根据相关要求,也要提供证明。
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故先要吃透政策,然后根据自己的条件结合需要准备材料。
3、预约。
预约可以到当地政务中心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通过网上办理预约。搜索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网上办公、微信、手机APP等客户端,各地基本都能实现网上预约。
4、申请。
申请一般必须本人携带材料去,到当地政务中心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份申请表,根据提示如实进行填写就可以了。
5、查询。
登记部门对根据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的内容,通过房地产登记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如果查询的内容和材料无误,就可以开具证明了。证明开好后还没有完,一般都要收取费用的(也有地方免费),需缴纳100-200元的费用,然后加盖一个公章,就算完全办好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