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
1、出售或提供追查信息并被他人用于犯罪;
2、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犯罪的,出卖或者提供;
3、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跟踪信息、通信内容、信用信息或者财产信息50多条的;
4、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500多个公民个人信息;
5、其他严重情况。
一、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行为人故意侵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含义有: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综上所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有出售或提供追查信息并被他人用于犯罪;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的个人信息犯罪的,出卖或者提供;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跟踪信息、通信内容、信用信息或者财产信息50多条的;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500多个公民个人信息;其他严重情况。
一、公民个人信息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的法规。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个人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更加丰富,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显然无法穷尽。
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从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是该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要素。非法获取在法条中采用了枚举加兜底的方式表述。“窃取”的特征在于利用权利人不知,秘密占为己有;“其他方法”法律无法穷尽,但应当与窃取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适用同一刑法评价标准。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