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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订试用期合同,通过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能这么用吗?

2024-01-30 来源:乌哈旅游

找工作时,试用期是普遍都要规定的,试用期考核通过,才意味着劳动者得到了公司的认可。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长短有法定的期限,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不得超过6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有些公司希望通过专门签订《试用期合同》来对新入职人员进行试用,以避免签订劳动合同所要承担的用人者责任,但他们的目的是无法实现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正式期限的一部分,《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该期限就认定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用工标准,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转正后80%。

如果违法约定试用期,由劳动行政部门(即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约定的试用期是违法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就应该按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来处理。

例如张三与甲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而甲公司与张三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那么2个月后的4个月就是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应当按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处理。如果甲公司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张三可以要求撤销违法的接触决定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补发违法解除期之后未发放的工资,或者要求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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