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有效期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一、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
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程序
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能够提供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3.要求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合同必须是合法且要素齐全,即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符合《票据法》
,符合制度规定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的条款要求,汇票上没有"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
4.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
5.贴现申请人经济效益及资信情况良好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申办程序如何?
(一)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原件
2.背书连续、要式完整且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3.交易双方签订的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其他能够证实商品或劳务交易关系真实性的书面证明
4.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5.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还需提供保证人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6.贴现行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商业承兑汇票的具体程序
1.提交申请。提交书面申请书,即《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同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2.背书转让。经银行审批同意后,办理在商业汇票上背书转让和填制贴现凭证等手续
3.使用资金。客户背书转让后,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客户指定的存款账户,客户即可使用贴现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