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具有可诉性的,债务纠纷件的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后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