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国家提出新的“三农政策”,对于农村养殖户还是大力扶植的,农民办饲养场,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是很容易得到审批的。养殖场虽是临时建筑,但不及时办理用地手续,会被认为是非法占地,视为违建。
第二,如果养殖场属于生态养殖场或规模较大,还得办理环评手续。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其目的就是要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并及时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