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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是否有义务给予生活费?

来源:乌哈旅游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以提起诉讼,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支付扶养费。同时,如果夫妻关系破裂且一方不给生活费已到严重程度,可以起诉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会支持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以及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

可以提起诉讼。

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提起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有明确法律规定可向对方提起诉讼

二、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随时都有权利单方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男方不给女方生活费已经到非常严重的地步,那么其行为就涉嫌遗弃家庭成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的生活里要相互依靠,但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患了重病失去了自理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另一方就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如果拒绝抚养按照相关法规可以进行起诉来索要抚养费。

结语

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吗?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是平等的权利义务。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或生活困难时,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子女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向对方提起诉讼。如果丈夫不给生活费已经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也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起诉离婚,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在婚姻中应相互扶养,拒绝扶养可能涉嫌遗弃家庭成员,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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