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导致夫妻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无夫妻权利义务,财产需协商处理,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
1、夫妻双方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双方财产视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3、如因一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