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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主体如何变更

2024-03-02 来源:乌哈旅游

民事诉讼主体是怎样变更的

对以下情况下的诉讼主体,可以进行变更:

1.原告或者被告在起诉前已经发生名称的变更或者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人民法院在起诉阶段已经发现的,应当向原告释明要求其主动变更,重新提交起诉状。

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主体情况发生变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更:原告仅仅是名称变更的,通知原告以变更后的名称作为其称谓;原告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通知合并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合并或者分立后的组织不愿参加诉讼的,按原告自动撤回起诉或者上诉处理;原告的主体资格终止的,由权利义务的承继人作为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其权利义务承受人不愿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则应视为其自动撤诉处理。

3.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主体发生变更的,如果原告未提出变更被告的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变更被告一方当事人。被告一方主体资格终止的,原告可以申请变更其权利义务承继人作为被告,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变更被告。

4.一审裁判作出后,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在上诉后至二审终结前,当事人的主体情况发生变更的,二审法院不应因此而将案件发回重审,可以直接将变更后的主体作为诉讼当事人。

一、女方诉讼离婚流程怎么走

起诉离婚的按下列流程进行:

1.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起诉方提起诉讼的同时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还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法院立案庭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立案后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向双方送达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在开庭之前可以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开庭审理。

7.双方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辩论。

8.法院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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