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有那些?
(一)申请法律援助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家庭人均经济收入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及全部案件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二)法律援助中心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
1、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由法律援助中心下发《法律援助决定书》,并指派律师或指定法律服务机构,通过该机构指派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不予援助决定有异议的,法律援助中心应重新审议一次。
(三)下列案件和情况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批准,可不经审查程序直接予以法律援助;
1、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3、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
4、上级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的。
公证业务范围有哪那些?
(一)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二)证明继承权;
(三)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四)证明收养关系;
(五)证明亲属关系;
(六)证明身份、学历、经历;
(七)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八)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九)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评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十一)保全证据;
(十二)保管遗嘱或其它文件;
(十三)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十四……(未完,全文共1801字,当前只显示108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