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下婚前或婚后买房的产权归属不同,前者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款共同支付且增值部分平分,未还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后者不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法律分析
第一,结婚前一方已付房屋首付并向银行贷款,房屋归该方所有,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司法实践认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平分。未偿还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第二,结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共同偿还贷款,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分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