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理发店办理的会员卡可以退,要和改理发店协商。这里说的会员卡,其实就是很店在使用的贵宾卡。在以往,美发店会员卡是采用赠送方式,或是消费满一定额度就可以拥有一张会员卡,以方便顾客在往后的消费时,可以享受打折的优惠。而现在采取先支付人民币后消费使用的卡已经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卡。其实,美发店业绩能够持续增长,真正的原因,在于顾客能够持续到店消费。而顾客会不断回店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对这家店或是发型师已经产生依赖。换言之,顾客与设计师之间一旦建立彼此的信赖,没有优惠卡,顾客还是会上门。若未建立互信互赖,再大的折扣也无法吸引顾客上门,赠卡便失去意义。再从人性的角度来看,过于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好好珍惜。必须努力付出、争取而来,才会收藏珍惜,进而好好加以运用。因此,过于容易得到的优惠,顾客反而不是那么在意。显然,由以上的角度来看,会员卡采用销售方式,无疑是比赠送来得好。再者,将会员卡卖给顾客,除了会让顾客较为在意之外,严格来说,对于店方并没有多大好处,甚至可以说是赔本的,因为持会员卡来消费的顾客,都必须打折扣,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还要卖会员卡呢?因为会员卡可以帮助设计师稳定顾客,减少流失。尤其是在如此竞争的环境中,减少流失等于是增加创造业绩的机会,所以,会员卡一定要卖,一方面可以帮设计师的忙,另一方面也可以补贴业者因打折扣而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