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超速20%未到50%的记分和罚款规定。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一次记12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一次记6分;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一次记6分,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一次记3分。此外,还需缴纳200元罚款。同时,强调了道路限速标志和高速公路车速规定的重要性。
法律分析
驾驶机动车超速20%未到50%的记分分值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一次记12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4、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除了扣分以外,驾驶机动车超速20%未到50%的,还要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高速公路机动车时速规定:
1、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3、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结语
驾驶机动车超速20%未到50%将会受到罚款和记分的处罚。根据具体情况,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的记分分值为12分,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记分分值为6分。此外,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速的记分分值为6分,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记分分值为3分。此外,还需缴纳200元罚款。在道路行驶时,必须遵守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若无限速标志,应保持安全车速。高速公路上的车速规定为最高120公里/小时,最低60公里/小时。其他道路上的车速规定根据车道数不同而有所不同。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