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应予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