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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诉讼可以一起吗

2023-11-09 来源:乌哈旅游

如果合同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那么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法院不知道有仲裁协议存在,受理了该纠纷,而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根据《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一、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如何处理

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的处理方法:

1、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被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已经成立。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当事人未签订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应当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哪些?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或者审理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分析、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政策执行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5、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房屋纠纷。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三、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同时,一旦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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