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视力残障类别中,11级为全盲或接近全盲;而13级为符合最低视力残障标准。11级的比赛需要领跑员及戴上眼罩,而12级比赛的选手亦可要求领跑员。20级:学习残障。选手的智商需符合参加项目的最低残障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所设定低于75的国际标准水平。31至38级(径赛为32至38级):脑性麻痹,选手有手足徐动症、运动失调及肌肉张力过高等征状,令他们不能够有效地控制腿部、身躯、手臂及手腕。31至34级的选手通常需要维持坐姿进行比赛,而35至38级的选手的身体控制能力较高,可以用站姿进行比赛。以大马本次夺得T36级100公尺金牌的莫哈末里祖安为例,参加这项级别比赛的选手在运动时,会出现四肢徐动的症状,上肢出现中度至严重的肌肉控制问题,下肢能表现良好的跑步动作,以及动态的平衡力较静态佳。40级:身材矮小的选手,可能先天生长激素缺乏或后天疾病等影响。选手智力通常正常。42到46级:肢体残障,但不需要使用轮椅的选手。42至44级为下肢残障而45至46级为上肢残障。51到58级(径赛只有51到54级):需要使用轮椅的选手。在径赛,51到52级的选手通常上肢及下肢的活动能力都受到限制,而54级的选手的部份身躯及大腿则有较高的活动能力在田赛,51到54级的选手没有身躯及下肢的控制能力。通常54级的选手的上肢活动正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