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赁合同。二、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购买统一发票;三、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验收;四、到公安部门治安科办理治安许可证;五、有关开设大旅馆、饭店规定由国家旅游局颁布标准,小旅馆、旅社只要通过了消防和治安验收,严格按要求落实,按时纳税、年审。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