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三年内没起诉,超过三年后还是可以起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之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的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人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也就是说,权利人在三年时效之后提起诉讼,如果该专利权在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仍应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要求可从提起诉讼之日起向前推三年计算,即超过三年部分不予支持,三年规定时效之后的仍应判决,以确保专利人的权益和对侵权者的惩罚。
一、专利侵权需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赔偿数额计算方式
专利侵权案件赔偿数额的计算依据主要是《专利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权人以侵权为业的,则按照销售利润计算。销售利润大于营业利润,这样的规定给被侵权人提供了计算的便利。
2、根据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这个规定大大减小了专利权人的举证难度,只要确定侵权人的销售数量就可以了,也排除了侵权人的销售并没有下降,而损失无法计算的情形。
3、根据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
《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
《规定》第二十一条: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