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协议类文书内容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标题、协议签订个人或公司、正文以及落款四部分内容。
1、标题部分:
要写上协议的具体内容。
2、协议签订个人或公司:
一般为签订双方或代表名称,分别用甲、乙双方来表示,可以是人名也可以是企业名称,可以加上第三方见证人。
3、正文内容:
是整个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直接代表了双方的利益,主要包括:
协商目的、协商目的责任、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4、落款内容:
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必要时还得写上作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合同的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