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在履行合同实在困难,履行显失公平、双方合意解除的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