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房产需交契税、转移登记费及产证印花税,赠与方需承担3%的契税、转移登记费80元、产证印花税每套5元。然而,此类赠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要交以下税费:
1、赠与方要交契税、转移登记费及产证印花税,受赠方主要承担百分之三的契税,也就是赠与房屋税务核定价再乘以3%、转移登记费80元、产证印花税每套5元;
2、免征个税。因为房把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免征个税。
拓展延伸
房产赠与税务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
根据中国税法的规定,子女接受父母房产赠与时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时仍然健在,且赠与行为不属于遗产转移,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的。然而,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后去世,那么子女在继承房产时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遗产税。遗产税的具体计算方式和税率因地区而异,需要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来确定。因此,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或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确保依法缴纳相关税款。
结语
父母赠与房产给子女时,需缴纳契税、转移登记费和产证印花税,但免征个税。根据中国税法,子女接受父母房产赠与通常不需缴纳遗产税,除非赠与后父母去世。遗产税计算方式和税率因地而异,建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或当地税务部门确保依法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