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处罚问题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涉嫌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于该罪刑法对其的处罚标准是,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吃了一只夜鹭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夜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吃夜鹭的行为构成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吃一只夜鹭可能构成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