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流动商贩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具体流程:第一步,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预先准备好的五个公司名称,交由工商局网上检索核查,如果没有重名且符合起名标准,则可以使用这个名字,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二步,房屋租赁。若办公室或厂房是自己拥有的,提供房产证即可。第三步,编写司章程。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样本,根据要去填写后,由股东确认签字。第四步,提交材料。公司核名通过后,把预先准备好的材料打包交至工商局,进行申请营业执照。第五步,领取营业执照。所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得到准予设立设立登记的通知书,然后带着法人身份证领取公司营业执照。第六步,刻章。需要到工商局指定场所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第七步,银行开户。带着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五章(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开立银行基账号。第八步,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第九步,领购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