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局的拘留一般是三天,在三天内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