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适用缓刑的判决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缓刑判决。但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中的“可以适用缓刑”其含义实际为“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只要法院判决的刑期在量刑建议的范围之内,即可视为采纳量刑建议。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三条:量刑建议的提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
二、认罪认罚制度的指导意见
1、明确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等。
2、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认罪认罚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适用。但“可以”适用不是一律适用,认罪认罚后是否从宽,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3、明确了“从宽”的把握。从宽处理既包括实体上从宽处罚,也包括程序上从简处理。“可以从宽”,是指一般应当从宽,但不是一律从宽,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从宽的限度和幅度。
4、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保障和被害方权益保障。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值班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
嫌疑人如果在满足缓刑的条件下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的有几率被判处缓刑,检察院可以对量刑进行建议,辩护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尽量的为嫌疑人争取缓刑,但是缓刑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否则有可能被取消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