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兄妹之间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基于自愿,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履行登记手续,都可以结婚。但是结婚的双方如果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则不能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一和自己生育的人,如与自己的父母,或者与自己的子女等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三代内同出一源的亲戚.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等等。继兄弟姐妹间,虽属法律上的拟制亲属,但并不具有自然的血缘关系,不属于婚姻法上所说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民法典》禁止近亲结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具有血缘关系人结婚所带来的新生儿弱智、遗传病、畸形、死亡等不良后果,保证人类的健康发展,提高民族的素质。继兄弟姐妹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只要他们真诚相爱,自愿结合,又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就可以登记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