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是以自然血缘为准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继子女之间只要没有血缘关系,是可以结婚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实际执行起来是有障碍的,因为结婚的时候是按照户口本上登记的信息为主,如果两个人户口本上有注明兄妹或者姐弟关系的话,想要结婚必须举证证实两人没有血缘关系,需要提供亲子鉴定和情况说明。此外,法学界对此也有争议,有观点认为,拟制血亲结婚有违伦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