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F/F1/C/C1/D/I/R/Y,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之前收取5%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之后收取10%退票费。B/H/K/L/M/M1/Q/Q1舱,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含)之前,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20%退票费,航班离站时间前4小时(不含)之后,收取各舱位对应票价40%退票费。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