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分公司在签署对外合同时的法律后果以及设立分公司的相关要求。分公司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但不必在合同上盖总公司公章,只要盖分公司公章,分公司签署的合同仍然有效。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对外合同,只要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署合同,那么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与他人签署保证合同,那么该保证合同将无效。
法律分析
分公司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且不必在合同上盖总公司公章,只要盖分公司公章,分公司签署的合同仍然有效。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对外合同,只要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署合同,那么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与他人签署保证合同,那么该保证合同将无效。
一、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都有哪些法律后果
如果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签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它是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所以也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也是会由总公司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需要。
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9、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1、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证明资料,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资金证明。
结语
分公司具有签署合同的资格,且不必在合同上盖总公司公章,只要盖分公司公章,分公司签署的合同仍然有效。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署对外合同,只要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署合同,那么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与他人签署保证合同,那么该保证合同将无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