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等。
拓展延伸
撤诉程序及相关规定
撤诉程序及相关规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回起诉请求的程序和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原告认为起诉不当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撤回起诉时,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撤诉。如果法院同意,案件将被终结,不再进行审理。撤诉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自由撤诉的权益。同时,撤诉规定也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在一定阶段或条件下,可能会对撤诉进行限制或者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撤诉程序和规定,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结语
撤诉程序及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自由撤诉的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告认为起诉不当或其他原因需要撤回起诉时,可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将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撤诉。撤诉程序有一定限制和费用,需当事人了解相关规定,做出正确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