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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费用包括哪些?

2023-11-15 来源:乌哈旅游

工伤保险基金可报销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市内住院有伙食补助,转外住院有食宿、交通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费。

法律分析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工伤保险基金)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企业)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企业)

拓展延伸

工伤保险单位责任范围及支付要求解析

工伤保险单位责任范围包括了许多方面。首先,单位需要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其次,单位还需要承担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包括工伤津贴和伤残津贴。此外,如果工伤导致职工死亡,单位还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给职工的家属。单位支付费用的范围还包括康复费用和职业病医疗费用。根据相关法规,单位需要按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费,确保职工在工伤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

结语

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工伤保险单位对于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同时提供伙食、交通和食宿费的补助。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并且单位负责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的护理费用。工伤保险单位的责任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确保职工在工伤发生时能够得到全面的经济和医疗支持。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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