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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非法营运如何处罚

2023-11-15 来源:乌哈旅游

汽车非法营运的,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等。

一、面包车装货怎么处罚扣不扣分

会罚款,不会扣分。

1、如果被界定为“违反规定载货”,那么处罚标准和货车超载30%以上的结果是一样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如果处罚后还不改,那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拆除了座椅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3、如果拉货收费,运管有权进行处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二、道路运输机构对车辆进行改型的处罚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三、私自拉油交警怎么处理

私自拉油交警处理如下:

1、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没有取得工商执照、成品油批发或者零售经营许可证书,或者超限经营的,一般是由工商出面罚没,没收贩卖工具和存货并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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