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违约需支付违约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15天不发货且有欺诈行为的商家需三倍赔偿买家损失,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商家明知无货物却虚假销售也需三倍赔偿。卖家未发货的承诺赠品按售价计算违约金,如无售价则参考市场价计算。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
1、商家违约24小时之内不发货的,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卖家在24小时之内向同一买家赔偿的违约金总和最少是5元,最高不会超出100元。
2、15天不发货在以下情形可以要求商家三倍赔偿:
(1)不发货且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买家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买家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2)商家明知自己没有货物的情况下,仍然向买家销售,进行虚假买卖情形的,需要进行三倍赔偿。
3、卖家承诺的赠品超时未发货,也会按照以上的赔付规则来支付违约金。如果赠品在店铺中有单独出售的链接,违约金就按照赠品出售链接标明的售价来计算。如果赠品在店铺中没有出售链接,也没有明确的标价,违约金就会由客服参考市场价来计算。
拓展延伸
商家失信不发货,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当商家失信不发货时,消费者面临着维权的挑战。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商家进行沟通,要求解释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商家不予理睬,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商家到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如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并提起诉讼,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公开曝光商家的失信行为,引起公众关注,增加维权的压力。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订单、支付凭证等,以便为自己的权益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维权虽然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但坚持维权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有助于推动商家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结语
商家违约不发货时,消费者面临维权挑战。可与商家沟通解决,如不行,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法律援助、起诉商家也是选择。公开曝光失信行为,引起关注,增加维权压力。维权需保留证据,如订单、支付凭证。虽有困难,但坚持维权是维护权益、推动商家诚信经营的重要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