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是监考老师迟到了,给予通报批评,并且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加倍处罚;若是早退或者擅自离岗,应该直接按照旷工一到两节课处理罚款;若是监考期间玩手机,打瞌睡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给予批判并且取消监考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