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人员坐牢是否还有退休金
1、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后继续享受服刑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2、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
3、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4、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余额部分的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其他相应待遇。
5、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6、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二、退休人员坐牢养老金的法律依据
1、人事部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缓刑期间能否享受退休待遇问题的复函
退休干部被判刑宣告缓刑,其缓刑期内的生活待遇问题,仍按照劳人险函[1983]16号办理,即:“退休职工在宣告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
2、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
1、对于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羁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的生活费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办理。
2、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