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的情形有什么?
首先,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其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字儿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4、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是: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人达成有效的书面合伙协议;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规定的其他设立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有权签经济合同吗
律师解答:
有权签经济合同。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以书面形式签订了合伙协议,有标明“有限合伙”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
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