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人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投资人申请设立独资企业,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
(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4)经营范围。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