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让去作证人不能不去。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凡知道案情的人员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存在生理缺陷,或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需要出庭作证。
一、不能作为证人的有哪些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与证人的地位相冲突,因而不能作为证人。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和参与民事案件的检察人员。如作为证人,会影响案件的公正性,所以,法律将他们排除在证人之外。
二、有证据而且不提供就属于一种犯罪吗
有犯罪证据不提供不构成犯罪。只有做伪证,涉嫌伪证罪,承担刑事责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三、刑事诉讼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证人的主体条件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
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