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 安全用气常识;
二、正确用气知识;
三、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
四、楼主详细查查《供用气合同》和用气小手册。
法律依据: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单位的职工应当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燃气供应企业及分销站点需要变更、停业、歇业、分立或者合并的,必须提前30日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燃气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物价部门审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