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关于煤气罐的规定是:
1、煤气罐空罐重量。用户送装煤气罐空罐时其重量应一律实施过磅秤量,其空罐重量不应超过规定的15公斤;
2、装罐煤气的实际净重。罐装煤气总重量应减去空罐实际重量,实际装罐煤气(净重)的数量,需达到规定的数量;
3、送装的空煤气罐,应做好空罐的质量验收;
4、煤气的质量。提供给消费者的煤气质量应标明应标明符合国家规定的热量大卡;
5、每只罐装煤气出库应随罐出示合格证,让用户验收。其主要标明项目:空罐重量、残渣重量、煤气净重、煤气发热量/_、煤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第六十六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