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在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
一、二手房屋定金是否能退
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交纳定金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进行担保的,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交纳定金一方违约的,不得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
二、什么情形可以收回购房定金
以下情形可以收回购房定金: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无效;
2、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谎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和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3、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双方只约定买受人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退还交付的定金。买受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
三、购房的定金能退还吗
购房定金能否退还,要具体分析。如下:1、购房定金交付以后,购房者想要反悔,不想继续购买已缴纳定金的房产,此种情况属于购房者违约,定金不能退还,并且购房者还要支付违约金;2、开发商方出现房屋质量等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再继续履行,或者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了,这种情况下,应当退还定金,并且应当双倍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